香港政府推出的「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」(BUD專項基金)下的「內地計劃」及「自貿協定計劃」提供最多400萬港元的一對一資助,協助香港企業在特定市場提升競爭力。BUD專項基金覆蓋中國內地及19個已與香港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經濟體,那麼申請BUD專項基金有甚麼須知呢?
雖然BUD申請指引並未規定新公司不能申請,但BUD並不是創業基金,申請企業需要提供持續的實質業務證明,局方亦要考慮到計劃的合理性,是否與業務規模相稱,故此我們建議企業要有一定基礎才申請BUD專項基金。
一般營運開支,例如辦公處租金、水電開支、已聘請員工的薪酬等,另外為銷售而提供的佣金、獎品等,都一概不獲BUD資助。
這是一個常見情況,亦有不少客戶曾經查詢,在現行BUD專項基金下是不能申請的,詳情可看《BUD專項基金的盲點》。
如申請第(i)類項目,應先了解業務顧問的收費模式,索取報價;如申請第(ii)類項目,應先準備好全盤業務計劃。無論申請那類項目,都應準備好實質營建證明文件,例如MPF強積金供款紀錄。
不一定,企業可自行申請。BUD顧問的價值在於經驗,減輕風險及成本,詳情可看《如何衡量BUD顧問的質素》
根據指引,只有特定的3種關係才能符合BUD專項基金的要求,詳情可看《香港申請公司與當地營業公司的關係》
雖然指引沒有限制不可同時申請2個計劃,但BUD秘書處可能會質疑企業的執行能力,故此一般都不會建議同一時間進行超過一個申請。
如企業未能按要求提交報告,或項目進度較預期顯注落後,政府相信企業不能如期完成,或企業違反資助協議條款,都可能導致撥款暫停或終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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