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UD專項基金包括的國家及地區

BUD專項基金包括那些國家及地區?

中國內地、文萊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撾、馬來西亞、緬甸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、越南、澳洲、智利、冰島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、瑞士、格魯吉亞、澳門、新西蘭、日本、韓國、科威特、奧地利、巴林、比利時、盧森堡、加拿大、丹麥、芬蘭、法國、德國、意大利、墨西哥、荷蘭、秘魯、瑞典、土耳其、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及英國

(本文最後更新時間為2024年11月)

BUD專項基金分為《內地計劃》及《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》,分別支援在中國大陸(內地)及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經濟體的相關項目。《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》(FTA and IPPA Programme)原身為《東盟計劃》(ASEAN Programme),支援東南亞聯盟各國,及後升格為《自貿協定計劃》(FTA Programme),進一步支援所有與香港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經濟體。最近一次的優化易名為現有名稱,並加入所有與香港簽訂投資協定的經濟體

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經濟體

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經濟體可分為三組,即東盟、自貿協定經濟體及投資協定經濟體。

東南亞聯盟

  • 文萊
  • 柬埔寨
  • 印尼
  • 老撾
  • 馬來西亞
  • 緬甸
  • 菲律賓
  • 新加坡
  • 泰國
  • 越南

自由貿易協定經濟體

  • 澳洲
  • 智利
  • 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(冰島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和瑞士)
  • 格魯吉亞
  • 澳門
  • 新西蘭
  • 秘魯

投資協定經濟體

  • 日本
  • 韓國
  • 科威特
  • 奧地利
  • 巴林
  • 比利時-盧森堡經濟聯盟
  • 加拿大
  • 丹麥
  • 芬蘭
  • 法國
  • 德國
  • 意大利
  • 墨西哥
  • 荷蘭
  • 瑞典
  • 土耳其
  •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
  • 英國